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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(新设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流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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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,中方主发起人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,转报市外经贸部门审查,市外经贸部门审查同意后,报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批准。报送下列文件:
1 设立公司的申请书
2 可行性研究报告
3 发起人协议
4 公司章程
5 发起人的资信证明
二,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、证件,除按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的要求提交文件外,还应提交下列文件、证件:
1 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的批准证书
2 外方发起人的资信证明
3 董事、监事、正、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
4 《法定代表人登记表》
5 董事会成员用正、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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